学生工作处

平安校园 | 对校园欺凌说“不”!武汉市城铁技工学校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

法治教育进校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预防学生欺凌、校园暴力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不断增强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学生对校园欺凌的认识,提高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的能力,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2024年10月9日下午,武汉市城铁技工学校特别邀请到汉南区人民检察院郭亚检察官到我校开展了以“拒绝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讲座活动,全校师生参与。本次活动通过线下宣讲+线上同步直播的方式进行。

普法教育促成长

郭亚检察官走进同学们当中,向同学们讲述了什么是校园欺凌,通过引导学生发现身边是否存在校园欺凌现象,并通过真实的案例故事分享,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以及危害。

她还从近期发生的未成年人犯罪和校园欺凌事件切入,向学生们介绍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危害,强调了防范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性,并结合相关案例,向同学们深入浅出地解析什么是违法犯罪以及犯罪可能带来的后果。通过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让同学们直观地感受到校园欺凌带来的不良后果,从法律层面预防欺凌,传授了应对校园欺凌的方法和技巧,从预防欺凌的法律层面为学生们带来丰富的法律知识,教会学生如何保护自己。郭亚检察官的讲解浅显易懂,提高了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增强了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郭亚检察官通过生动的案例,让我们深刻认识到校园欺凌不仅会对受害者造成身体上的伤害,更会在心理上留下难以磨灭的阴影。她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应该尊重彼此的差异,用宽容和理解来化解矛盾,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友好的校园环境。告诫同学们既要拒绝做校园欺凌的施暴者,也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成为校园欺凌的受害者;同时要心怀善意,不做冷漠的旁观者。教育引导同学们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要团结友爱。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护航健康成长

郭亚检察官还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她通过讲解一些典型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让我们了解到犯罪行为的严重后果和对个人、家庭、社会的巨大影响。

她强调,作为未成年人,我们应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远离不良行为。同时,她还鼓励我们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培养自己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本次法治讲座不仅提高了广大师生的法治观念,更让广大师生对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与感悟,有助于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校园环境。

各班班主任组织同学们通过线上直播的方式同步观看了本次法治教育活动。同学们表示将更加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法治的阳光下茁壮成长。

(线上直播截图)

什么是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外、以学生为参与主体的一种攻击性行为,它包括直接欺凌和间接欺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01 身体欺凌

这是最容易辨识的一种欺凌,是指肢体上的暴力,比如拳打脚踢、扇耳光、撕扯衣物等。除此之外,强夺财物、故意损毁他人物品也属于身体欺凌。

02 语言欺凌

语言欺凌指用言语对他人进行嘲笑、谩骂、起侮辱性绰号、诋毁等行为。语言欺凌是伤害孩子的一把锐利的“软刀子”,这种暴力比起外表的伤痕来说更为严重和可怕,也更不容易被察觉。

03 社交欺凌

指故意离间破坏同学之间的关系,如散播谣言、暴露他人隐私、损毁他人形象、孤立排挤他人等。

04 网络欺凌

指利用互联网侵犯被欺凌者的隐私、损害人格或名誉。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欺凌也越来越普遍。网络欺凌不仅会对孩子的精神造成伤害,而且因为网络的互联互通特性,使得欺凌事件的影响力比校园欺凌更大,对被欺凌的孩子影响也更深。

校园欺凌的危害

校园欺凌和暴力,是不少学生的噩梦,会对被欺凌的学生身心造成伤害,而实施欺凌的学生如果没有进行有效教育和管控,也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也破坏了学校正常的秩序。

01 校园欺凌高发时段和高发区域

校园欺凌事件多发生在课间休息时间、午休时间、没有老师看管的活动课时间、上下学途中等。校园欺凌多发的地点为:学校厕所、操场、学校门口及周边、楼道、教室等。

02 如何预防校园欺凌?

预防“校园欺凌”,应做到“三不”: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1. 不做受害者

(1)不携带较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

(2)前往校园周边巷子拐角等校园欺凌可能多发地时尽量结伴而行。

(3)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

(4)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以便在危险的时刻进行自保。

2. 不做欺凌者

故意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强制侮辱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

3.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1)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

(2)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

(3)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

(4)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报警。

03 校园欺凌可能承担的责任

校园欺凌事件的欺凌者侵犯受欺凌者合法权益,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当然,学生实施的欺凌不完全是一个侵权行为,也可能是数个侵权行为组成,其损害的结果也可能是一个或者多个。因此,承担何种法律责任需要结合具体情形进行分析。

安全无小事,预防是关键。武汉市城铁技工学校此次法制教育进校园讲座,不仅展现了合作共筑安全防线的良好态势,也让学生深入地认识到法治教育的重要性,提高了他们的安全意识。武汉市城铁技工学校将以此为契机,继续抓好安全教育工作,共同为师生的安全保驾护航,努力构建和谐、平安的校园。

将法治种子

播撒在未成年人的心田

用法治力量

护航学生茁壮成长

让法治之花在武汉城铁校园美丽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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